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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院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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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郑艳萍  发布时间:2013-03-12 11:14:26 打印 字号: | |
  文化建设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都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文化建设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也必然要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法院文化,以文化建设新成就推动审判工作向前发展,增强干警凝聚力,提升法院综合实力,进而为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定的法律支持和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法院文化是法院日常工作的积淀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来源于日常工作,又作为法院的上层建筑指导着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指引着法院的发展和方向。因此,法院文化建设不能脱离一定的“红线”。笔者认为,这条“红线”就是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法院发展现状,笔者认为,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先进文化引领法院管理、审判实践、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各项工作,建设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推进法院综合实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基本原则

  1.要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法院文化建设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们文化事业和审判工作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

  2.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审判实践,确保法院文化建设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3.要坚持文化建设和审判工作和谐发展。处理好审判工作与法院文化建设的关系,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开展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有机地融入审判工作中,把促进审判工作作为检验法院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并以审判工作推进法院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二、当前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院文化缺乏正确认识,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法院由于对法院文化内涵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准确,对法院文化作用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到位,认为法院只要能加强政治和业务方面的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在工作中不出乱子就可以了;还有部分法院认为开展法院文化活动是对正常工作秩序的冲击,是浪费时间,是不务正业;也有一些人认为把有限的奖金用在美化机关环境、建设文化活动设施、开展法院文化活动是奢侈、是浪费,是搞花架子、是形象工程等。

  (二)法院文化缺乏精神内涵。在法院文化当中,物质文化只是法院文化的载体,精神文化才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内涵。审判机关的物质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基础,并使它成为承担精神文化的载体,物质文化的建设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但是,有的甚至把法院文化建设的意义等同于机关环境的美化和丰富全体干警的业务生活,一味强调发展机关环境和娱乐文化,离开了审判机关的精神文化建设,这样,单纯的物质文化建设就失去人文化建设的意义。

  (三)法院文化形式单一。有的法院把法院文化建设附属于工作安排和人事管理,着重强调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以及改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的物质功能,只把法院文化建设看作审判执行活动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有的把法院文化建设等同于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和业务活动的开展,并没有把法院文化建设放在整体法院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来实施,把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干警在年龄结构、文化背景、心理因素、业务能力、工作投入、思想认识、政治素养等方面割裂开来,限制了法院文化功能的发挥。

  (四)法院文化特色不明显。法院文化既有共性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这正是法院文化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对法院干警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感召力的根源所在。但是,在实际中,在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尤其是促进法院文化理念的形成中,尚未注重体现法院、干警自身的待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趋于一般化,个性不明显,这不利于创造以人为本的人文氛围,不利于激励全体干警努力工作,更不利于提高法院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重视法院文化建设的方法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开创法院文化建设新局面。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法院各部门要把文化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认清自己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发挥党员干警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广大干警对法院文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和自觉性,增强责任感。

  (二)统一步调,协调一致。

  建议在各个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参与法院文化建设,要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切实保证各项日常活动的开展。要结合法院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活动,努力形成干警齐头并进、全员参与的文化建设格局。

  (三)统一建设,共同发展。

  所谓法院文化,是指“法院组织法官行为主体在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进程中,形成的审判理念、司法规则、职业道德、理想信念、价值追求、物质符号、司法行为和审判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总和。”由此可见,法院文化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广阔的外延。笔者认为,法院文化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廉政文化,这四个方面是互相补充、相辅相成的。在法院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不能只专注于某一种或某几种文化的发展,只有在同一个时期,均衡发展,才能达到四种文化的协调统一,才能营造一种浓厚的、先进的、和谐的法院文化氛围。

  四、法院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炼内涵,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

  法院精神文化是一种抽象的文化,也是法院文化的精髓之所在,主要体现某个法院特有的精神风貌、品质、风气等,是引领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的向导。法院文化的精神文化建设是法院在审判、管理、教育等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和价值观念,包括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管理理念、群体精神等意识形态,是法院群体的共同认识和追求。

  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法院工作的基本准则,是法院文化的精髓。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否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成功与否具有决定性作用。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必须确立具有本院特色的法院精神。法院可以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的理念,发动干警广泛参与,征集具有本院特色的法院文化,提炼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积极向上、全体认同的法院精神,并对其内涵进行全面深入地诠释,使之成为广大干警认同和共同遵守的基本理念、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如何调动干警积极性,切实参与各项活动,如何开展寓教于审、寓教于趣、寓教于行、寓教于乐的活动。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端正队伍的司法理念。把抓好政治学习放在干警教育的首要位置。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每阶段学习内容,通过各支部组织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辅以主题征文和心得体会,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干警的政策理论水平、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完成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集中培训,轮流发言,使干警深入理解掌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使干警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去;着力实践,深入群众,让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推进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司法水平。要将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之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加强对法官的岗前培训、晋职培训和专题培训, 不断引导、鼓励、激发、推动广大法官学习业务。通过邀请上级法官讲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竞赛、调查研究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干警进一步强化理论灌输,提高干警理论素养。

  3.在建党节,国庆节等特定节日组织全院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 ,激励每位干警都萌发出一种奋起而前行的动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一个能坚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共产党员。与时俱进,恪守承诺,向优秀的党员们学习,争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塑造形象,加强法院行为文化建设

  法院的行为文化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基于共同意识,在行为上的具体表现,包括审判行为、思维模式、内部管理行为以及职业行为规范等方面。法院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改进队伍司法作风,展现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1.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倡导文明执法,规范司法文明的细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庭审不规范行为专项活动,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庭审中存在的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检点、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坚持做到 “态度和蔼、办事认真、公正司法、人民满意”十六字方针,真正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为民的司法作风和勤政、文明、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

  2.加强司法礼仪理论学习,制定具体的规范标准。规定干警在执行公务时,统一穿着制服并挂牌上岗,提升广大干警的精神面貌和职业归属感。成立以院监察室为主的督导组不定期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强全院干警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制定相关规定,对干警请销假制度、审批程序进行细化规范。针对制度执行情况每周进行不定时考勤,并对考勤结果予以通报,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3.多举措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要持续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要坚持深入群众调查走访、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到基层,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展现风采,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

  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外化、直观形象,良好的工作环境不仅能够使置身其中的工作人员心情舒畅的投入工作,而且能够充分反映法院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品位,是法院形象的外在表现,也是法院文化建设内在品质的重要因素。物质文化建设的重点在于资金和制度保障,难点在于与精神文化建设相互促进,不为物质而物质。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应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配置、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高效率运行。

  1.兴建富有法院文化特色的办公大楼、审判法庭,在建筑风格上突出法院公正、高效、庄严、廉洁的特色,根据不同的职能分工,在办公室、法庭、立案大厅,甚至楼道内利用书画、浮雕、格言警句等打造不同的廊道文化,让所有干警时刻接受法院文化的熏陶,展现法院良好的精神风貌,也使当事人能够随时了解法院的文化理念,加深对公正司法的认同感。

  2.兴建文化体育场所,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建设健身场所,组建乒乓球、羽毛球、台球队,成立书画、摄影、象棋等兴趣小组。构建多功能阅览室,大量购置审判业务类书籍和报刊杂志,激发干警读书兴趣,充分发挥建筑、文体设施、阅览室的作用,以先进的物质文化促进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

  3.开辟专门场所设立荣誉室,以图片、文字、实物陈列等多种形式,集中介绍法院的发展历史、工作成果、先进模范人物等。对外,有效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对内,有效激发干警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

  4.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开通了内外网,安装了法院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审判、办公的现代化。始终把提升法院创办专栏和网站质量做为重要抓手,办好法院网站,提高品位。

  5.不断提高干警的物质生活待遇。坚持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相结合,不断争取提高干警的工资福利待遇,要让法官过上有尊严、有脸面的生活,起码要让法官和其他干警不必为衣食生活所忧,从物质上保证干警全身心投入到法院事业中去。

  (四)深化管理,加强法院制度文化建设。

  建立一种长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的理念。法院应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坚持制度创新,践行司法为民,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适用于审判工作实际,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既要保证制度的落实到位又要保证制度文化建设的长效性,要建立长效机制,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工作轨道。

  1.建立健全审判质量管理制度。探索制定对审判质量实行全面监督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形成立体、动态、全方位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以高标准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在各项制度制定前广泛征求干警意见,这既是对干警诉求的关心,也利于各项制度的有力执行。同时也培养广大干警按制度办事的意识,激发广大干警参与到全院的制度化管理中来。

  3.建立健全法院人事管理制度。加强组织人事工作,拓宽法官来源和渠道,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条件,注重实绩,推进法官精英化建设。

  4.建立健全司法为民机制。完善服务措施,优化立案程序,全力打造为民、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平台。继续推行司法救助制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切实彰显人文司法关怀。

  (五)筑牢防线,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

  廉洁是为官之正道,更是一名法官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要树立廉洁的法院精神,仅仅依靠严惩显然不够,关键是在法院内部形成一股公正廉洁之风,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严格管理、深化教育、加强宣传、重视监督,从正反两个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规定,坚决划清法官与律师、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界限,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二是开展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廉政教育活动,使干警自觉划出思想警戒线,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三是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认真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公开承诺活动,促进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执法。四是积极探索廉政建设新路子,确保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发展的今天,法律制度的创新、司法意识的更新、行为模式的变换,最终都要以法院群体观念的转换为根本前提,因此,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我们既要看到它个性的一面,又要看到它与整个社会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相融合的一面,只有不断总结和吸纳社会文化的先进成分,按照法院和辖区建设的需求对之进行合理有效提炼,才能真正构建起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行业特色的法院文化品牌,最终提升法院的综合实力。总而言之,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我们目标明确,持之以恒地进行下去。
责任编辑: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