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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被执行人鞍山市装潢材料供应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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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16 09:27:50 打印 字号: |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02)鞍经执字第72号

                         (2002)鞍经执字第79号

鞍山市装潢材料供应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鞍山市装潢材料供应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7月27日作出(2002)鞍经执字第72号、(2002)鞍经执字第79号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鞍山市装潢材料供应公司在鞍山市商业银行质押的股权262万股及红利(红利具体数额以鞍山市证券登记公司计算为准),交付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抵偿相应债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三月六日
责任编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