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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被执行人鞍山中冶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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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1-14 15:35:52 打印 字号: |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辽03执异82号

鞍山中冶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沈阳天宇商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鞍山中冶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沈阳天宇商务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石雅岩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辽03执异8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