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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被执行人鞍山明加置业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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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16 16:23:15 打印 字号: |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辽03执198号

鞍山明加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鞍山明加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辽03执198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