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辽03执217号
王宗亮:
本院在执行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移送,被执行人王宗亮诈骗罪执行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限你自公告期满3日内履行(2019)辽刑终271号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并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辽03执217号
王宗亮:
本院在执行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移送,被执行人王宗亮诈骗罪执行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限你自公告期满3日内履行(2019)辽刑终271号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并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