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辽03执异30号
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2015)鞍执字第00192号申请执行人曾文宣与被执行人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徐志民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法院中止对鞍山市高新区 “城市山林”产籍号42-107-42-11728房屋的执行并解除查封。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辽03执异30号
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2015)鞍执字第00192号申请执行人曾文宣与被执行人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徐志民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法院中止对鞍山市高新区 “城市山林”产籍号42-107-42-11728房屋的执行并解除查封。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