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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被执行人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颜宝藏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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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27 14:45:57 打印 字号: |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辽03执异96号

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颜宝藏:

本院在保全(2019)辽03民初47号申请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鞍山奥达美联益置业有限公司、颜宝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赵玉波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法院解除对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321号42-107-40-2091号房产的查封。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