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辽03执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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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的你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道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3执97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