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辽03执恢53号
鞍山锐达飞跃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李晓飞、苏胜春:
本院执行的你/单位与北京西普德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3执恢5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