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申请执行人(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我院共核查在账53笔执行款项无人认领或通知后尚未领取。按照相关规定,我院将上述款项提存,特向社会公告。请申请执行人(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院领取。
联系电话:0412-2698412解雨萌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