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辽03执复76号
吕涛:
本院在执行李微与鞍山市房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吕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李微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本院已依法作出(2021)辽03执复76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