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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被执行人吕柏锦、尹茁、赵家松、孙健、吴越、赵剑锋、苏胜、徐润福、卜义壮、曲直、孔德旭、王用涛、吴健、崔海峰、谭凤伟、冯超、王东送达执行异议裁定书及复议申请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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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17 14:21:30 打印 字号: |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辽03执异187号

 

吕柏锦、尹茁、赵家松、孙健、吴越、赵剑锋、苏胜、徐润福、卜义壮、曲直、孔德旭、王用涛、吴健、崔海峰、谭凤伟、冯超、王东:

本院受理申请人张胜利申请吕柏锦、尹茁、赵家松、孙健、吴越、赵剑锋、苏胜、徐润福、卜义壮、曲直、孔德旭、王用涛、吴健、崔海峰、谭凤伟、冯超、王东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张胜利向本院提出执行复议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3执异187号执行异议裁定书及复议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