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辽03执112号
被执行人:鞍山兴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你与申请执行人中油致远(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辽03执11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