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辽03执复73号
李海梅:
本院在执行(2021)辽0381执异156号申请人执行人李海梅和被执行人海城市牌楼镇海马轻烧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杰婷向本院提出执行复议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