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辽03执复13号
付志达:
本院在执行(2022)辽0321执恢180申请人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和被执行人付志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向本院提出执行复议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