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执行法官话执行第2期 “环”环相扣加速度 重诺法官接力兑付执行款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4-11 09:01:07 打印 字号: | |


 

 

2019年9月9日,申请人海城某铸铝公司立案申请执行,2020年1月8日海城法院执行法官从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上扣划案款1542266.41元。划扣之后,却无法将案款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公司主体虽然一直是存续状态,但其公司账户因多年未使用,申请人的两个股东也已经吊销执照,公司账户在银行系统升级过程中已经被注销。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系美国籍,居住在美国,多种原因不能回国办理账号恢复。因而,该笔执行款因申请人不能向法院提供公司账户,导致执行款无法返还给申请人。案件经过三年,这件案子已经成为了老同事的心病,从法院退休前,他郑重地将案件托付给我,反复叮嘱我,“一定找到办法,把钱付给申请人!”

 

▲完成工作交接后,贾志环与退休法官李桐铎合影留念

 

2023年2月下旬,经多方联系,海城某铸铝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从美国来华,到我院来处理此案。过程中因对中国法律及财务管理规定不甚了解,曾对法院工作产生质疑。在了解余某在国内仅有60天的停留权限后,我更加能够理解他的心情,我给当事人逐步讲解案件处理流程,每个节点及时提示他尽快提供相应手续,希望能用专业和耐心尽量减轻当事人的焦虑。我的工作就像按下了快捷键……

 

说起来简单的交付案款工作,需要当事人及时递交相关材料,组织执行法官会商,各个部门协调,那几天,我像陀螺一样,高速旋转起来,只为了当事人在返回美国之前能将此案执行终结。针对此案,我制定了详细的计划:

 

流程一:

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紧急召开执行法官会,对案件进行执行流程进行会商,拟定执行方案;

 

流程二:

告知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手续,法院积极联系财会部门、工商部门、财政部门配合;

 

流程三:

协调银行监管机构,恢复申请人账户,依财政规则办理转款手续。

 

4天时间,三个流程全部流转完毕,执行款交付手续全部办理完成,本案得到了十分圆满的解决,当事人再三对海城法院、对我表示感谢。身为一名执行法官,每当把属于当事人的钱交到他们手中,我的心里都会萌生一股成就感,霎时觉得所付出的一切辛劳都是值得的。

 

▲帮助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完成款项发放

 

典型意义

在涉外审判、执行工作中,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一项基本原则。坚持尊重涉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秉持平等保护、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对涉外当事人耐心解释,积极帮助协调,促进执行款及时返还,确保了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实现,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的体现。


 
来源:海城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