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光华,男,1982年8月16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汉族,户籍地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捕前住东兴市天鹅湖小区7栋2单元305室。犯非法经营罪,经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9日以(2019)辽0804刑初52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02月28日起至2024年08月27日止,于2020年09月08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李光华予以减刑八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