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马克军,男,1973年1月7日出生于辽宁省营口市,汉族,户籍地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水源镇腰沟村1号6-8,捕前住大石桥市水源镇大沟村。犯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罪,经大石桥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0日以(2020)辽0882刑初338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刑期自2020年09月17日起至2024年06月11日止,于2021年02月04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马克军予以减刑七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