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跃东,男,1988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白鹤镇柿林村,捕前住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泰百合小区4-3-8室。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经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8日以(2020)辽0292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刑期自2019年03月04日起至2024年07月03日止,于2021年03月1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王跃东予以减刑八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