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鞍山中院高度重视并立即按通知要求开展评选活动,向辖区基层院及中院有关部门转发了评选通知并要求上报推荐集体及个人,经过自下而上的推荐,组织人事科、督察室严格把关,政治部根据通知要求综合研判,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花甸法庭和千山区人民法院大孤山人民法庭为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鞍山中院立案一庭于佳音、海城法院胡盼、铁东法院范泓滢、铁西法院马文辉、立山法院张蓝文为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情况进行公示,如对上述推荐集体或个人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之内反馈意见。
联系人:政治部宣教科郑辰曦 2698913
督察室吴宇2698897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