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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善继减刑立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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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18 14:54:03 打印 字号: | |

    罪犯席善继,男,198987日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满族,户籍地辽宁省盖州市,捕前住盖州市归州满族镇二台子村292。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经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于20181210日以(2018)辽0804刑初438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刑期自20180213日起至20250312日止,于2019010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席善继予以减去残刑。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0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审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