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黄旭,男,1983年5月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鞍山市立山区北新兴街26楼2单元6层39号。犯盗窃罪,经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1日以(2020)辽0303刑初243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1年08月06日起至2024年08月05日止,于2021年09月2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黄旭予以减刑六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