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秦守阳,男,1995年8月13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汉族,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捕前住涟水县高沟镇王码村联六组27号。犯诈骗罪,经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日以(2020)辽0281刑初36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0年07月04日起至2024年07月01日止,于2021年03月2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秦守阳予以减刑四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