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孙恩波,男,1976年10月18日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汉族,捕前住大连市金州区古城丁区24号1-5-3。犯盗窃;抢劫罪,经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8日以(2018)辽0213刑初48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刑期自2018年05月31日起至2031年05月30日止,于2018年11月2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孙恩波予以减刑三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