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马志刚,男,1957年10月19日出生于北京市西城区,回族,户籍地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新华街100号,捕前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华君集团工地宿舍。犯盗窃罪,经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6日以(2021)辽0803刑初5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1年01月16日起至2024年07月15日止,于2021年10月1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考核期内曾有违纪行为,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马志刚予以减刑四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