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吕树泰,男,1979年1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海城市中街北路5号楼-300。犯故意伤害罪,经海城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7日以(2021)辽0381刑初21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0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止,于2022年09月2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吕树泰予以减刑四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