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栗军涛,男,1985年10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六塔乡东留固村267号。犯招摇撞骗;诈骗罪,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1日以(2021)京01刑终476号刑事裁定书,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刑期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27年10月30日止,于2022年09月2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栗军涛予以减刑六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