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卢志慧,男,2000年8月8日出生于河南省平舆县,汉族,户籍地河南省平舆县阳城镇西贾村尾西贾村,捕前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33-1-1。犯抢劫罪,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2日以(2022)辽02刑终484号刑事裁定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01月11日起至2025年01月10日止,于2023年03月0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卢志慧予以减去残刑。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