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马良,男,1982年3月27日出生于辽宁省铁岭市,汉族,户籍地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8栋2单元403室,捕前住重庆市江北区华宇北城中央小区2单元1栋6615。犯诈骗罪,经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0日以(2020)辽0114刑初34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01月08日起至2030年07月07日止,于2020年12月1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马良予以减刑八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