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徐爽,男,1982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辽宁省海城市岔沟镇叶家村348号。犯强奸罪,经辽宁省海城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1日以(2021)辽0381刑初93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1年09月07日起至2025年03月06日止,于2022年09月2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徐爽予以减刑四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