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迟永生,男,1978年3月12日出生于辽宁省瓦房店市,汉族,户籍地辽宁省瓦房店市长兴岛长兴路31号3-3-2,捕前住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小区27号1-302。犯盗窃罪,经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2日以(2022)辽0292刑初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刑期自2022年06月12日起至2025年03月12日止,于2022年09月29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迟永生予以减去残刑。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