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廷跃,男,1989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原籍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捕前住河南省原阳县城关镇薛庄村。犯强奸罪,经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0日以(2022)豫0725刑初29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03月01日起至2025年02月27日止,于2023年04月21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李廷跃予以减去残刑。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