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刘保强,男,1978年3月18日出生于鞍山市,汉族,户籍地鞍山市千山区千山镇倪家台村128号,捕前住辽宁省立山区园林大道301号1单元3层。犯开设赌场罪,经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3日以(2021)辽0303刑初87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09月29日起至2025年09月27日止,于2021年09月22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刘保强予以减刑七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