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门晓东,男,1996年5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五常市小山子镇胜丰村二屯,捕前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永达路海吉雅乐都7栋2单元1102室。犯诈骗;敲诈勒索罪,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9日以(2020)黑01刑终452号刑事裁定书,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2019年04月23日起至2034年04月24日止,于2020年11月23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门晓东予以减刑五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