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温海军,男,1981年11月4日出生于山西省平遥县,汉族,户籍地山西省平遥县卜宜乡希坡村福兴街4号。犯诈骗罪,经大连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6日以(2020)辽0212刑初24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04月28日起至2025年09月19日止,于2022年01月30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温海军予以减刑七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