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翁永强,男,1976年6月27日出生于辽宁省瓦房店市,汉族,捕前住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于屯小区8号楼4-603室。犯抢劫罪,经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9日以(2021)辽0804刑初28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21年05月04日起至2031年05月03日止,于2022年01月06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翁永强予以减刑八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