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肖国保,男,1963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上蔡县和店乡三肖村肖朱庄3288号,捕前住大连市旅顺口区营顺路723号603室。犯组织卖淫罪,经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8日以(2020)辽0212刑初6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止,于2021年05月07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提请减刑的主要理由为:
该犯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罪犯肖国保予以减刑八个月。
本院现予以立案,特此公告。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五日